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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着力破解“为官不为”等问题
时间:2017-03-22 08:09:17  点击:

近日,荆州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探索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着力破解“为官不为”、担当不足、懒政怠政等问题,切实营造履职尽责、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该办法通过设定“五个条件”,科学界定容错范围,要求在客观上必须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经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且没有谋取私利的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公心,为了发展,没有违纪的故意。同时结合荆州实际,进一步细化容错纠错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符合正面清单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容错程序,属于负面清单的事项不予容错。

为规范容错程序,防止容错成为违法乱纪者的“护身符”,该市建立由纪委牵头,组织、审判、检察、人社、审计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容错纠错联席会议制度,对存在容错事项的按照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协调小组核实认定、党委政府报告备案三个程序进行办理。对给予容错的单位或个人,采取谈话、发函等方式,指出存在的错误,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该办法还建立提醒和备案纠错机制,对同一类问题频繁出现或者同一行业、领域集中出现的易错情形,积极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并警示提醒,防止类似错误和问题重复发生。对于问题复杂、存在较大风险的改革创新项目,采取事前备案审查,全程跟踪服务,及时纠正改革创新中的偏差和失误,确保重点改革项目顺利推进。

在容错结果运用上,该办法突出正向激励,针对容错的单位,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党建、履职尽责等考核中免予扣分;针对容错的党员干部,可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任用等有关审查中不受影响。

主办单位: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门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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