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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回访 教育感化 激发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正能量
时间:2016-02-17 17:35:47  点击:

市纪委案件审理室

  近年来,荆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执纪,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的再教育工作,治病救人。通过开展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促使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积极发挥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一、健全制度 形成回访教育强大合力

把回访教育工作列入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机制,整合相关力量,促进回访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出台制度,统筹协调。印发《关于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人社、工会、机关工委为成员的回访教育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了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主体,各负其责。强调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是回访教育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织、人社、工会、机关工委等部门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实施分类回访教育。三是规范管理,建卡归档。各地各部门实行回访教育台账制,在每次回访中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思想汇报和支部鉴定意见,回访结束后如实填写《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并交其本人签字后整理归档。

2、建立考评机制。一是考本人。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受处分期间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考评,重点看其能否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能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能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知识,用党纪政纪严格要求自己,能否知耻而后勇,积极努力工作。二是考单位。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帮教情况进行考评,重点看其是否开展帮教活动,是否取得帮教实效,干部职工是否知晓、参与帮教活动。三是考效用。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回访教育结果运用进行考评,重点看其是否根据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现实表现建立相应的任用机制。

3、建立处置机制。坚持将回访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纪检监察机关绩效工作年终考评,注重对受处分后改正错误好、工作表现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中依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荐,对受处分后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暴自弃的党员干部延期恢复党员权利(留党察看处分)和解除行政处分。

二、精准发力 丰富回访教育有效形式

为提升回访教育工作实效,我们探索了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形成了一套特色突出、成效明显的基本套路。

1、“一帮一”,责任到人。为加强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的引导,全面掌握违纪党员干部处分后的思想动态和转变情况,化解其消极颓废思想和抵触对抗情绪,我们实行了一名违纪党员由其所在支部确定一名支部委员跟踪联系,联系时间根据违纪情节的轻重一般分为一年或两年,联系主要内容是开展谈心谈话,了解违纪党员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和生活困难,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联系人不仅要督促其改正错误,还要帮助解决其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爱。钟祥市人社局一科长,因其妻子重病无钱医治,套取社保资金1万元,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该局党组书记作为其帮教联系人,一方面积极教育引导其安心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组织系统募捐、申请大病救助等及时解决其家庭困难,使其感恩组织,用工作成效回馈组织。

2、真情关怀,分类回访。针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的职务、年龄、文化程度的不同, 区别对待,分类施教。一是直接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二是侧面回访。采取听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介绍和走访群众等形式,了解受处分人的精神状态、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三是家庭回访。争取受处分人亲属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让他们平时少埋怨,多鼓励,积极配合党组织共同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四是在线回访。对不便于直接回访的受处分人,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在线回访教育。东宝区创新回访教育新模式,利用“流动党员阳光驿站”平台,通过QQ、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与常驻外地工作的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困难,实行远程帮扶教育。

3、对症下药,形式多样。我们针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的违纪类型、处分结论不同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党课、集中研学等方式进行深刻剖析和教育;通过观看警示录像、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强化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线;通过正确引导、沟通关心、交心谈心等方式,消除其思想顾虑。

三、运用结果 放大回访教育正面效应

跟踪回访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既要教育感化,又要服务关心,努力放大正面效应。

1、适时推荐,为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提供干事创业平台。我们对干部群众反映好、工作能力强、表现特别优秀的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积极地向所在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提拔或重用意见,让受处分人员感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从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京山县原县长何某因交通肇事被市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调整到市旅游局任副局长。通过回访,我们了解到何某能够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足,且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组织人社部门考察使用干部向市纪委征求意见时,我们提出了建议重用的意见,之后何某被任命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2、用其所长,为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提供施展才华平台。我们针对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特长,通过与其原工作单位、组织、人社等部门协调,让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在最合适发挥其才能的岗位上开展业务工作,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市总工会原副主席危某因妨碍司法机关执行公务被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被免去了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务。在回访和其单位党组织帮教过程中,发现危某思想上转变较大,不仅能深刻认识其所犯错误,而且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其待人真诚,人脉广,对本地经济社会状况、企业投资方向、产业转移动向等经济发展方面具有较深的研究。我们向组织人社部门积极推荐其到经济部门工作,之后危某被提拔为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危某在新的岗位上,不畏困境,奋发进取,为我市先后招商引进了10多个重大项目,投资总额达20余亿元。

3、面向社会,为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提供发挥余热平台。2012年以来,我们将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回访教育与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相结合,先后从受处分在职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中选取了多名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从事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同志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推荐,有2名被选派到荆门高新区非公企业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他们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当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非公企业组织建设的指导员、企业依法经营的监督员、企业和员工利益的维护员、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联络员,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主办单位: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门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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