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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京山“3•4”交通事故
时间:2016-10-13 15:51:21  点击:

近日,荆门市纪委对201634日,京山县大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绿林寨景区发生的一起因三轮汽车侧翻,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的较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通报,23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其中,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8人、党政纪处分11人、司法部门立案调查4人。
      
经荆门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认定,京山“3
4”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级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京山管理局、绿林镇党委政府、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京山县旅游局、京山县公安局、京山县工商局监督管理履职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荆门市、京山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3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京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孟富,县政府副县长蒋彬受到批评教育处理;京山县副县长钱先斌,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万祖国,绿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梁成文,县旅游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孙中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邵在华、副局长李海峰等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原京山县绿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大洪山风景区京山管理局局长李巍,绿林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尹少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传超,时任县旅游局监督管理股股长黄厚铭,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小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周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唐开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蒋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敏,县工商局三阳工商所副所长陈伟,县工商局三阳工商所所长贺利军均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京山县大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周光富、总经理助理张子进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京山管理局副局长张正伟、京山县绿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兼镇安办主任张正平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荆门市纪委通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及时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事故查处结果。

主办单位:中共荆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荆门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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